关于对2019年四批资产处置的公示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54

关于对2019年四批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及《沈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沈师大校〔2018186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2019年各单位申请报废的四批资产进行处置(具体见报废资产明细),经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批拟报废资产进行了技术鉴定,确认以下资产无维修保养价值、均符合报废条件,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资产报废程序,做报废处置,现将报废资产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01020日至20201025日,联系电话:86577912

附:四批报废资产明细

                                 资产管理处

20201020

2019年拟处置资产明细(第一批).xls

2019年拟处置资产明细(第二批).xls

2019年拟处置资产明细(第三批).xls

2019年拟处置资产明细(第四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