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30308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证书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单价):01包:19.66元/份,02包:13.04元/份;03包:14元/份
采购需求:按每年毕业生毕业人数的实际需求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自收到制作指令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制作及送货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各包之间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价格:每包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033851010200000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24-2251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