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南生活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08-04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沈阳师范大学南生活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经营者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并于 202308月11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30725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南生活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组:本项目共分3个包组,潜在经营者可同时应答多个包组但最终只能获取一个包组的经营权(同时参与多个包组应答的潜在经营者必须在应答函中明确优选包组顺序,否则,将由比选小组按包组顺序确定中选经营者。

包号

包组名称

面积(㎡)

提取公共设施维护费最低金额(元/年)

1

南生活区学生食堂一层经营权

2540.00

517000.00

2

南生活区学生食堂二层经营权

2567.86㎡

380000.00

3

南生活区学生食堂一楼楼体外独立门市

242.00

249000.00

潜在经营者应答金额不得低于提取公共设施维护费的最低金额,否则应答无效

经营需求:详见经营需求

经营期限:3年,一年一签订。如经营者在经营期间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卫生、治安、消防等方面),经双方协商,合同到期学校可续签下一年经营服务合同。

成交供应商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延期或续签诉求。

二、潜在经营者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应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经营者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经营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经营者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和《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2833-2018)对餐饮企业服务要求的能力。

3)经营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在辽宁省高校委托经营食堂一年及以上经营管理经历,需提供相关原件佐证材料。

5)经营者在2022年以来无食品中毒或学生罢餐等群体事件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记录。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840830起至20238916:30 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方式:现场获取。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应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应答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比选文件的无需提供)。售价:500/包售后不退)。

四、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3 08月1109点00(北京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及比选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无、委托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方式:024-8659791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邮箱地址:lnycsy001@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033851010200000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4-2251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