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新材料研发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10-27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SF2023-04PT-GC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新材料研发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90,587.00

最高限价:人民币590,587.00

采购需求:新材料研发中心由化学化工学院统筹管理和使用,包括锅炉房大厅和北侧二楼房间(共8个房间,面积150平方米左右)。锅炉房北侧二楼房间主要用于研发中心教师及学生开展实验研究,需要与锅炉房大厅一体化设计。将锅炉房进行翻新以及改造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省份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2620231102,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5-11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省份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售价: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107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6号名仕经典1号楼1单元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107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6号名仕经典1号楼1单元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

联系方式:024-86577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5-11001

联系方式:024-31215985

邮箱地址:lnhszb@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万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336510102000007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美玲、冯宇、李琳

电   话:024-31215985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