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数字文旅与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LNHY2023-39511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数字文旅与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进口

数量

交货时间

1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数字文旅与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采购

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21日至20231127(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

方式:现场领取或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114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2114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

联系方式: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9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

联系方式:024-23492121

邮箱地址:hy398557027@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31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琳

电 话: 024-23492121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