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戏剧艺术学院教学楼钢网架改造工程项目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1457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戏剧艺术学院教学楼钢网架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8,896.10
最高限价(元):3,308,896.1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按甲方要求进行项目前期施工技术等准备工作15天,不计入工期;实际进场施工,日历工期75天(阴雨天顺延),以进场之日算起。(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三级及以上专业施工资质、幕墙二级及以上专业施工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省份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
3、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优盘或电子邮件形式)。备份文件须与“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评审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
5、供应商在电子开、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师范大学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方式: 024-86577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5-1号1001室
联系方式: 024-31215985
邮箱地址: lnhszb@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万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336510102000007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美玲、冯宇、李琳
电  话: 024-31215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