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校园路灯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SFDX-XY-2024042401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校园路灯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287.74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8287.7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沈阳师范大学校园路灯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59日起至2024515(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

售价:500/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52114: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52114: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采购单位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费公对公汇款凭证,还须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组+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发到公司邮箱2210431516@qq.com代理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当日17:00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沈阳师范大学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

联系方式:024-86577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 话:024-3191838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