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部分办公场地环境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的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YSY20240731001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部分办公场地环境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5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部分办公场地环境升级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应对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至1573035613@qq.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时间:2024年0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电子版添加到解压缩包发送至:1573035613@qq.com 邮箱,邮件主题“项目简称+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方式:024-86577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项目联系人:张楠
联系方式024-31205855
邮箱地址:1573035613@qq.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4 106 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楠
电 话:024-3120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