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摄录像影音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摄录像影音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9月23日13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4-104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摄录像影音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元

最高限价:260000元

采购需求: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摄录像影音器材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价格:500元(售后不退,仅支持公对公转账或现金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9月23日13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五、开启

时间:20249月23日13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033851010200000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4-2251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