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5-62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2元/月/人
采购需求:沈阳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获取:将相关信息发送至:lnycsy001@163.com。信息包括:(1)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名称(包组编号);(2)供应商单位名称;(3)联系人及电话;(4)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行账号;(5)统一信用代码;【以上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即可】(6)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汇款账户信息: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账号:0338510102000004284】;(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9)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采购文件领取成功以收到供应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或电汇凭证)为准,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领取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lnycsy001@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033851010200000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4-2251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