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遴选项目公告

【新闻发布:资产管理处    日期:2025-12-24    浏览量:216】【打印本页】 【关闭

项目概况

沈阳师范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遴选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YNU2025164) 采用比选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请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SYNU2025164

2、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遴选项目

3、遴选需求:遴选法律顾问服务1家。法律顾问单位应为学校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事务。

(1)为学校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民商行为等提供法律论证、风险评估或法律意见等,为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提供审查服务等;

(2)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可应邀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3)为学校草拟、审查、修改各类日常法律事务文书,对学校制订、签署的日常文书(例如书函、规章制度及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等)从法律角度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服务等,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办学;

(4)为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提供拟定、审查等服务,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5)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具体案例供参考,应学校要求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等;

(6)为学校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各类纠纷以及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提供法律服务,对相关案件制作案件材料清单目录,形成卷宗并提交学校进行归档处置;

(7)接受学校委托,参与学校有关法律问题、合同谈判,协助参与学校各类经济、民事、行政、刑事等纠纷调解、调节,提供法律意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发布律师公告、通告等法律文件;

(8)为学校与内部员工发生的人事纠纷、劳动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并参与调解工作;

(9)为学校提供法律相关专题教育或培训等;对个别师生给予法律帮助,进行违法犯罪的预防;

(10)为学校代理处置具体案件,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

(11)对学校防控校内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对学校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及其他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及应急方案;

(12)应根据学校需要收集提供国家、省和市新颁布的与学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政策信息;

(13)办理学校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4、合同履行期限:意向服务期为3年,在服务期限内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一年期满,法律顾问服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因上级和学校政策规定进行调整,采购方有权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二、合格应选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合格应选人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年检合格)。

三、比选过程及评审方法

学校成立本项目比选小组,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比选小组根据合格应选人的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应选人,如成交应选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履约,则顺延至下一候选人(此外,比选确定的成交应选人,应响应其他成交应选人的最低报价,不响应的,视为放弃成交应选人资格,比选小组顺延成交应选人资格)。

四、比选报名、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比选报名时间:自2025年12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2、比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方式:邮件报名,邮件发送。

3、应选人报名比选时,需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yx198807@163.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的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领取的需提供);

4)沈阳师范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遴选项目报名登记表: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及比选文件领取邮箱(加盖公章)。

经审核报名材料符合以上要求时,采购人将主动联系比选报名供应商并将比选文件发送到比选供应商指定邮箱。

注:邮件命名为:“公司名称”参加比选报名材料。

4、比选文件售价:不收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6: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楼416室

注:应选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2)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

3)未领取比选文件参加比选会议的。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沈阳师范大学                      

    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92970

电子信箱:zyx198807@163.com

 

 

                                            沈阳师范大学     

                                           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5年1224日